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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液压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马鞍山博望区丹阳镇丹阳镇工业园富民路与工业路交叉口。项目总占地面积7000m2,总投资为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0.85%

20103月取得当涂县环境保护局批文(当环表批字[2010]17号)《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液压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为达到环保局批复要求,企业需进行技术改造和环保工程整改,改进生产工艺,2018920日,马鞍山市博望环境保护局以博环表[2018]579号文《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液压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由于资金筹集和市场等各方面原因,公司决定将建设项目分期动工,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一期。

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标准化厂房一间,办公楼(含食堂)一栋、购置车床、加工中心、钻床、铣床、磨床、数控车床、锯床、清洗机、镀膜机等机械加工设备构建液压锤、液压锤设备配件生产线,不包括后期热处理生产设备与工艺,并配置相应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20181110日,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组织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召开了《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液压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技术评审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181112日至20181212日止。

博望区环保电话0555-6766336

受理电话:18005556906

联系人陶总

 

 

                                   马鞍山市卡迈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81112

卡迈特验收意见.doc

卡迈特专家技术评审意见.pdf

卡迈特专家签到.pdf

卡迈特液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